分手退婚,恋爱中的那杯奶茶费可以要回么?紫阳法院判了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27 11:12) 点击:235 |
呼和浩特律师带来案情简介 婚期将至,男方为何萌生了退婚的想法,想要回恋爱期间所花费的钱?男方写的花费清单里,还有秋天的第一杯奶茶52元,最后钱要回来了吗? 基本案情 紫阳毛坝的王小宁与方小花2019年初相识相恋。2020年初,双方家长按照农村习俗为两人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家给了女方两万多彩礼,并约定年底结婚。恋爱期间,王小宁给方小花送了一些小礼物。眼看婚期将至,王小宁无意之中看到方小花与其前男友的亲密照片,便萌生了退婚的想法,但双方家庭对退还彩礼金额争执不下,王小宁一纸诉状将方小花及其家长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彩礼及赠送的礼物共计四万余元,列明了花费清单作为证据佐证。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家长一开始剑拔弩张,争执不休。后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了调解意见,由被告退还原告25000元彩礼并当庭支付。 法官建议 能否要回谈恋爱期间所赠送的礼物,具体还应看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只是属于日常生活的开支以及小额的、不以结婚为目的赠予,自交付之日起该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受赠方成为物的所有人。此时,该赠予的礼物不能要回。 2、如果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例如大额彩礼,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的,此时的赠予相当于附条件的赠予。如果没有结婚,则该条件不成立,此时可要求返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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