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王玉琳
王玉琳律师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王玉琳 男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高级律师 心理咨询师  在读博士  内蒙古自治区法规政策立法专家组专家    专长:汉蒙双语律师

内蒙古大学法学专科、本科毕业,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2016)、华东政法大学(2017、2018)、苏州大学法学院(2019)进修。

内蒙古大学EMBA总裁班毕业;

内蒙古大学国学EMBA总裁班毕业;

正商书院国学第7、37班毕业;

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在读博士。

王玉琳律师微信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怎样规定的?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14 10:53)    点击:273

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怎样规定的?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玉琳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玉琳律师,王玉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玉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8601979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玉琳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玉琳律师主页,您是第29313位访客